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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所有法院检察院都要开始司改了!

山西省所有法院检察院都要开始司改了!

  • 分类: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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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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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8月31日,全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暨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已经在我省三级法院、检察院正式全面铺开。   山西是全国第二批11个试点省份之一,从去年6月在长治等“1市8县区”开展试点以来,改革进展顺利,成效逐步显现:制定印发了全省改革试点总方案、法检分方案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财物上划等单项配套方案的“1+8”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基本完成;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山西省所有法院检察院都要开始司改了!

【概要描述】8月31日,全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暨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已经在我省三级法院、检察院正式全面铺开。   山西是全国第二批11个试点省份之一,从去年6月在长治等“1市8县区”开展试点以来,改革进展顺利,成效逐步显现:制定印发了全省改革试点总方案、法检分方案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财物上划等单项配套方案的“1+8”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基本完成;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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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全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暨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已经在我省三级法院、检察院正式全面铺开。

 

    山西是全国第二批11个试点省份之一,从去年6月在长治等“1市8县区”开展试点以来,改革进展顺利,成效逐步显现:制定印发了全省改革试点总方案、法检分方案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财物上划等单项配套方案的“1+8”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基本完成;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首批205名员额制法官、172名员额制检察官遴选产生;专业化的新型办案团队在试点单位成为办案主体,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改比不改好”、“早改早发展”的改革共识在全省基本形成,我省首批法官检察官遴选、聘任制书记员改革、解决人员超编混岗等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一年多来的试点实践证明,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试点是成功的,为全省全面铺开改革试点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8月5日,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关于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汇报。骆惠宁书记强调,“在试点过程中,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抓好改革配套推进工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建设的有效路子,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时任省委副书记的楼阳生代省长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司改试点工作,亲自督促相关改革举措的落实,亲自审定全面推开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据了解,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安排,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我省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按照项目化推进的方法路径,提出25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要求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

 

    省司改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在全面改革试点中,必须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来推进。

 

    要通过改革试点,构建新型办案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权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具体来讲,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权力与责任相结合,建立并细化院庭长、检察长和法官检察官等各类司法主体权力清单,厘清权力边界和应承担的责任,确保权力明晰、责任可究;二是放权与监督相结合,使司法业务监督管理的方式由个案审批、文书签发等微观管理,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办案质量效率宏观监管转变,确保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三是问责与免责相结合,根据司法职业特点,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严格依照规定追究司法责任,引导广大司法人员积极履行职责,守好公平正义防线。

 

    要积极稳妥开展员额制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把优质司法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遴选工作要坚持考核为主、考试为辅原则,考核重点在办案业绩和职业操守,考试重点是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司法文书等能力,防止简单以考分划线或论资排辈,使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和年轻业务骨干都有机会入额。对于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入额,要以是否承担办案职责为标准,严格把握,并依照标准和程序参加遴选,入额后还必须亲自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确保“能办案的才入额,入额的必须办案”。同时,要建立员额内法官检察官退出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防止不办案或办不了案的人员占用有限的司法资源。

 

    要统筹推进各级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司法人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职能,强化职业保障,确保审判权、检察权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我省采取五项改革举措解决案多人少问题

    近年来,我省部分基层法院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工作压力较大。据了解,改革试点中将主要通过五方面举措加以破解:

 

    一要完善员额制改革政策,对办案数量较大、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检察院适当放宽员额比例,不搞“一刀切”;

 

    二要大力推进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通过整合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自我挖潜、提升司法效能;

 

    三要探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省级统一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并采取“定员不定人”的办法,从省、市两级法院检察院抽调办案人员到基层单位工作,以缓解个别地区案多人少的矛盾;

 

    四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务序列改革,提升司法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一线倾斜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法官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内生动力;

 

    五要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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