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律师事务所:婚姻纠纷中的离婚房屋分割问题具体概述,太原律师事务所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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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物质生活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与婚姻家庭有关的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下面太原律师事务所就来具体介绍下关于婚姻纠纷中的离婚房屋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太原律师事务所介绍不论房产证上是夫妻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在对产权确认后、明确后需要对房屋价值确定,房屋的价值应当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太原律师事务所提示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太原律师事务所介绍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因此,其增值部分,根据物权法原理,应属一人所,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太原律师事务所介绍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虽然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该房应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太原律师事务所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共同归还的贷款,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太原律师事务所提示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其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归还的贷款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4、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一、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太原律师事务所介绍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太原律师事务所介绍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主营非诉讼交通事故,企业纠纷,经济案件,经济案件辩护,银行与金融,知识产权,婚姻继承纠纷,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劳动争议,诉讼,刑事案件辩护,故意伤害罪的辩护等业务。如有需要,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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