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韬大讲堂简讯七

2023-05-30

42


2014年11月23日下午,弘韬大讲堂第七讲开讲。应杨泽强主任之邀,某看守所所长利用闲暇时间,从公检法工作人员的角度分享他眼中的律师形象。在所长看来,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与人打交道,所以律师首先应当有亲和力。在与当事人接触中,要重视当事人的感受,注意与当事人交流的语气、腔调、神态。谈话要注意在当事人不反感的基础上,逐步学会让当事人舒服,以求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其次律师要得到当事人的信任。信任的来源不仅仅

  2014年11月23日下午,弘韬大讲堂第七讲开讲。

应杨泽强主任之邀,某看守所所长利用闲暇时间,从公检法工作人员的角度分享他眼中的律师形象。在所长看来,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与人打交道,所以律师首先应当有亲和力。在与当事人接触中,要重视当事人的感受,注意与当事人交流的语气、腔调、神态。谈话要注意在当事人不反感的基础上,逐步学会让当事人舒服,以求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其次律师要得到当事人的信任。信任的来源不仅仅是对法律的了解程度,还有对当事人案件的关心程度,要急当事人之所急。再次,律师在执业中一定要谦虚、倾听。谨慎、谦虚的态度会帮助律师更好地得到别人的尊重,倾听则会帮助律师更快地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最后,所长告诫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要遵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不能越过法律的红线。对于“死磕派”的律师,所长谈到,律师在执业中要做到审时度势,必要时亦需“死磕”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所长的分享,在场的律师都表示受益匪浅,尤其是青年律师,表示所长的劝诫对走好自己的执业之路非常有帮助,今后一定会牢记在心。

相关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2023-05-30

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已于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05-30

45

弘韬律师事务所运城分所开业

成就所托 创造价值—山西弘韬(运城)律师事务所 2014年4月19日上午,位于运城市禹西路郡都世纪大厦的山西弘韬(运城)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运城市司法局局长王吉海、太原市司法局副局长韩飞为该所举行了揭牌仪式。山西弘韬(运城)律师事务所是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高素质、高学历人才较为集中的律师事务所,该所秉承“服务、专业、创新、和谐”的经营理念,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及在办案思路和办案角度上

2023-05-30

17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

2023-05-30

54

2014年7月18日《弘韬大讲堂》正式开讲啦

律师业务好比是一块块的砖瓦,律所文化就是水泥和沙,只有一块块质量硬的砖瓦与粘合力强的水泥、沙的完美结合才能建成高楼大厦。律所的文化建设不仅关系着律所的凝聚力、创造力、持久力,更是律所稳步前进和长远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柱。我所在业务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越来越重视本所的文化建设。《弘韬大讲堂》是我所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力求在律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上做出贡献。

2023-05-30

31

弘韬大讲堂简讯一

2014年7月18日下午,弘韬大讲堂第一讲正式开讲。主讲人是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的武淑平律师,主题为“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问题”,共有45人参加。首先,武律师列出了一些关于非法证据的法条,从什么样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2023-05-30

52

我要咨询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