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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上午,在山西省消费者协会会议室召开了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第二届律师团聘任暨第二届律师团第一次会议。
会上宣布了聘任的名单,我所的常彬彬律师被聘为山西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并被授予聘任证书。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消费者协会拥有公益性职责。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近距离了解消费者心声,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维权服务,共同推动消费维权事业发展,让消费维权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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