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韬资讯丨我所开展“以学心听,以公心辩”辩论赛赛前观摩座谈会

2023-04-25

36


 


为营造更好的辩论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大家的辩论技巧,规范辩论礼仪,2021年12月17日下午三点,我所参赛律师共同观看学习了优秀的辩论赛视频,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赛前观摩座谈会。




 

经过主持人简短的开场,本次座谈会正式开始。

大家共同观赏了2018国际华语辩论邀请赛的决赛视频,由澳门大学和马来西亚大学之间进行较量,辩题是正义无非是利益/正义不只是利益。双方辩手针锋相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却又不失风度,侃侃而谈。尤其是在最精彩的自由辩论环节,比赛气氛迅速升温,精彩不停掌声不断,正反方辩手清晰的思路和陈词让观赏视频的我们也受益良多。

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在辩论中,双方的观点是对立的、矛盾的、冲突的,己方的观点能不能站住脚是辩论成败的基础,立场要坚定,不能给对方可乘之机。但是辩论并不是争吵,所以在辩论过程中要讲礼貌,注意称呼,可以用“尊敬的对手”或“前一位讲者”来称呼对方,而不要用“你这个人”或直呼其名。

如果没有对事物的真知灼见,就不会有惊人妙语;如果没有如泉思绪,就不可能口若悬河。辩论赛需要参与者积极思考,和队友配合,和敌对方思维摩擦,培养团队配合能力,逻辑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等,也让人对社会的问题及客观现象有更深层次的思考。相信通过多次的模拟训练以及今天所开展的赛前观摩座谈会,我们会在正式比赛中有精彩的表现,让我们一起期待起来吧。

相关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2023-05-30

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已于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05-30

45

弘韬律师事务所运城分所开业

成就所托 创造价值—山西弘韬(运城)律师事务所 2014年4月19日上午,位于运城市禹西路郡都世纪大厦的山西弘韬(运城)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运城市司法局局长王吉海、太原市司法局副局长韩飞为该所举行了揭牌仪式。山西弘韬(运城)律师事务所是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高素质、高学历人才较为集中的律师事务所,该所秉承“服务、专业、创新、和谐”的经营理念,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及在办案思路和办案角度上

2023-05-30

17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

2023-05-30

54

2014年7月18日《弘韬大讲堂》正式开讲啦

律师业务好比是一块块的砖瓦,律所文化就是水泥和沙,只有一块块质量硬的砖瓦与粘合力强的水泥、沙的完美结合才能建成高楼大厦。律所的文化建设不仅关系着律所的凝聚力、创造力、持久力,更是律所稳步前进和长远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柱。我所在业务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越来越重视本所的文化建设。《弘韬大讲堂》是我所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力求在律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上做出贡献。

2023-05-30

31

弘韬大讲堂简讯一

2014年7月18日下午,弘韬大讲堂第一讲正式开讲。主讲人是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的武淑平律师,主题为“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问题”,共有45人参加。首先,武律师列出了一些关于非法证据的法条,从什么样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2023-05-30

52

我要咨询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