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韬大讲堂《企业发展与个人成长》感悟

2023-04-25

12


2022 年 3 月 11 日下午,有幸聆听了中化二建集团公司刘总的分享,让我受益匪浅,作为一名青年律师,关于本次讲座让我有以下几点较深的感悟:

一、能吃苦、肯吃苦。正如刘总所讲,成功的道路并非一片坦途,我们要披荆斩棘,乘风破浪,方能取得成功。弘韬是一个好的平台,更是我们施展魅力的舞台,我们想在这个舞台上有所建树,必须要能吃苦、肯吃苦。平时看到很多 优秀的前辈、同仁,对待工作刻苦努力,经常加班加点。让我认识到作为一名青年律师,为了能成为心中理想的自己, 我们要不怕苦、不怕累,不遗余力的去努力,就像主任讲的 “苦是一种资格,累是一种境界”,我们只有体验了生活的苦,才能享受生活的甜!

二、爱学习、会学习。学历代表过去,学习力代表一个人的将来,我们要爱学习,并且要会学习。学习贯穿人的一生,对于我们律师而言,更是离不开学习,我们不仅要通过学习增长专业知识、提高执业技能,更要通过学习养成正确 的思维方式,培养乐观积极的工作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通过学习弥补自身的缺点和不足,提升工作能力,做好每一个案件。

三、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俗话说“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规矩是维系事务良性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我们要懂规矩,做事有分寸,才不会走弯路;我们要讲规矩,做事有原则,才不会犯错误,我们要守规矩, 做事有公德,才不会迷失自我。作为弘韬人,我们要遵守弘韬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融入集体,发展自我,体现价值。

最后,感谢刘总的精彩分享、感谢杨主任的谆谆教诲, 感谢弘韬给我们这样好的学习机会。

相关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2023-05-30

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已于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05-30

45

弘韬律师事务所运城分所开业

成就所托 创造价值—山西弘韬(运城)律师事务所 2014年4月19日上午,位于运城市禹西路郡都世纪大厦的山西弘韬(运城)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运城市司法局局长王吉海、太原市司法局副局长韩飞为该所举行了揭牌仪式。山西弘韬(运城)律师事务所是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高素质、高学历人才较为集中的律师事务所,该所秉承“服务、专业、创新、和谐”的经营理念,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及在办案思路和办案角度上

2023-05-30

17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

2023-05-30

54

2014年7月18日《弘韬大讲堂》正式开讲啦

律师业务好比是一块块的砖瓦,律所文化就是水泥和沙,只有一块块质量硬的砖瓦与粘合力强的水泥、沙的完美结合才能建成高楼大厦。律所的文化建设不仅关系着律所的凝聚力、创造力、持久力,更是律所稳步前进和长远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柱。我所在业务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越来越重视本所的文化建设。《弘韬大讲堂》是我所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力求在律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上做出贡献。

2023-05-30

31

弘韬大讲堂简讯一

2014年7月18日下午,弘韬大讲堂第一讲正式开讲。主讲人是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的武淑平律师,主题为“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问题”,共有45人参加。首先,武律师列出了一些关于非法证据的法条,从什么样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2023-05-30

52

我要咨询


提交